生活在龙胜各族自治县境内的侗族,早在900多年前就来到这里。 侗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,其宗教信仰有着原始宗教的深重色彩。他们相信万物有灵,崇拜多神,但是在他们心目中,至高无上的神是祖母神“萨玛”(萨:侗语,即祖母;玛:侗语,即大,萨玛就是大祖母),她是侗族共同的原祖母,具有多重的身份。她是耕种、纺织的能手,又是唱歌的能手,既是劳动神、歌神,又是创世神。侗族古典《耶萨》(即歌唱大神母的古典耶歌)中有“大祖母河源浣棉纱,开天劈地也是她”的说法,关于她身世的内容,在口语传承的洪水滔天、再造人类的神话传说中,也有所反映。传说她还是一个能镇百鬼,灭灾殃,驱邪送瘟的保护神,是一个公道正派、大公无私、舍己为群,威望极高的女酋长,是一个呼风唤雨、能征善战的女将领,一个能带来风调雨顺、国泰民安,把天下管理得和谐有序的社稷神,同时又是一个充满母爱、母情、慈母性的原始母亲神。在她身上集中了侗族祖先勤劳、勇敢、智慧、自强不息、坚忍不拔、助人为乐等优秀品质,是侗族美好理想的寄托。 作为对最高女神虔诚崇拜的载体,龙胜侗族祭萨自古就有它奇特有场地和仪式。祭萨场地叫“萨坛”,它是露天的,一个用木栅围起来不让人畜踩踏的圆土堆。没有金身塑像,只有神位,插一把纸伞,种一棵常青树,简约,朴素,充满象征意义。坛的下面埋有铁锅、铁铸三脚等萨(妇女)所用的炊具,神位前还供着一双草鞋,这一切生动地说明她平民化的属性。 “萨坛”有专人管理,农历每月的初一、十五,每一个节日,村人都来敬香献茶;每年舞龙舞狮、闹春牛的时候,龙狮队、春牛队首先要到“萨坛”前膜拜告知。侗族有集体出访外寨去唱歌、唱戏、赛芦笙的风俗,出发前,歌队、戏班、芦笙队都在“萨坛”前约法三章,并祈祝出访顺利。过去,村寨一旦出现瘟疫流行或鸡飞狗叫等不祥征兆时,人们都要及时组织禁寨“祭萨”,以求村民安泰。关于萨的生日,侗族古典《耶萨》中是这样唱的:“萨在农历二月卯日生,每到这天齐欢腾”。每年农历二月第一个卯日,便成为当年有大祭。 那一天,铁炮隆隆,笙歌阵阵,身着民族盛装的男男女女,争相给“萨”上香烧纸,许下各自美好的心愿。在师公完成生祭(用活牲畜祭祀)和熟祭(用煮熟了祭品祭祀)的程序以后,各家主妇在坛前点燃火把将萨玛播下的火种带回家去,象征着光明和幸福的传承。紧接着,众人应着同一节奏踏歌起舞,高唱歌唱萨玛的《耶萨》,“款师”在众人的应和中宣讲祖先艰苦创业的款词,咏叹妇女身世的琵琶歌、欢快的大歌、委婉的笛子歌纷纷唱响。模拟十二道农活,催促人勤春早的春牛舞,和除虫消灾、祈祝丰收的草龙舞相继登场。所有的歌舞都与“萨玛”息息相关,因为她是侗人生命、生产、生活的源头。坛前的文化活动结束后,村民们纷纷带上自家最拿手的饭菜和好酒,聚到一起吃合拢饭,分享节日的快乐。晚上,人们还要唱侗戏联欢。 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,特别是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龙胜侗族“祭萨”被当作封建迷信扫除,直到20世纪90年代,随着党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重视,这一寄寓着侗族人民美好心愿的“祭萨”活动才得以恢复。近几年来,龙胜各族自治县已把侗“族祭”萨列为民族传统文化重点保护项目,加以引导和扶持,并在2008年进入桂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