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族自治县文化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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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-北壮二声部民歌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申报项目代码: 04  

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

项目名称:  北壮二声部民歌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项目类别:  民间音乐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保护单位: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馆

主管部门: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局

桂林市文化局印制

二○○七年九月二十八日

一、基本信息

属    地

龙胜各族自治县

项目名称

北壮二声部民歌

申 报 者

李庆崇

负 责 人

周艳红

通讯地址

龙胜县城东园路1号

邮   编

541700

电    话

0773-7513869

传   真

0773-7513869

电子信箱

Lsxwhj.2004@163.com

北壮二声部民歌流传于龙胜县和平乡的龙脊、平安等村寨。该乡位于龙胜县城东南面,北与泗水乡为邻;西接龙胜镇;东与兴安、灵川两县交界;南与临桂县毗连。境内山岭连绵,地形较陡,最高海拔1916.4米,天下一绝的龙脊梯田就在其境内。

二、项目说明

类 别

民间音乐

代 码

04

主要流传于龙胜县和平乡的龙脊、平安等村寨。

龙脊梯田一带的居民素爱唱歌,青年男女在一起娱乐对歌,山歌赛上对歌,喜筵上对歌,久而久之,单音调发展为二声部、二重唱。

北壮二声部民歌分为酒歌和弯歌,逢有酒会必有酒歌,弯歌属情歌,二者均用二声部演唱,均属喜庆欢歌。

制品及作品等

相 关 器 具、

仅用口头传唱,没有其它乐器配合,也没有其它道具。

都是民间口传心授,没有文字传承谱系。


三、项目论证

酒歌没有规定的衬词和衬句,酒歌歌词为五言四句,第二句的第一或二字一定要押首一句的尾韵,第三句尾韵押第二句尾韵,而第四句的首一或二个字定要押第三句的尾韵,引子要用壮语(已)起音,一般于喜筵的当晚,主、客两队坐于堂屋轮流歌唱,这边唱去那边和,常通宵达旦,非常热闹。

酒歌流传比较广泛,使用率较高,只要有酒就会有歌,乡土气息浓,氛围好,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。弯歌亦普遍广泛,青年男女尤为喜欢,用二声部传唱更为热烈,韵味无穷,值得保护并推广发展。

1、由于文化程度的原因,造成文字记录、曲谱记录缺乏;

2、会唱的老艺人、老歌手已不多;

3、年轻一代不爱学、不会唱,导致后继无人。

四、项目管理

组织名称

龙胜县文化局

责任人

周艳红

通讯地址

县城东园路1号

邮  编

541700

电    话

0773-7513869

传  真

0773-7513869

电子信箱

Lsxwhj.2004@163.com

目前尚未有资金投入。

目前尚未采取保护措施。

五、保护计划

保护内容

1、挖掘整理民歌,曲谱和内容。

时  间

保护措施

预期目标

2007年

调查

申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

2008年

调查、搜集、整理

整理曲谱、歌词

2009年

办培训班

培养年轻歌手

2010年

扩大队伍

使二声部民歌得以广泛流传

保障措施

在龙脊、平安、金江、马海当地成立山歌协会,发展山歌队伍。

建立机制

保证经费,鼓励传唱二声部桂北壮族民歌,通过山歌传唱,开展各种比赛,让更多的人喜爱二声部北壮民歌。

依据说明

及   其

经费预算

备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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