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族自治县文化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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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-苗族酒歌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申报项目代码: 04  

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

项目类别:        民间音乐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申报项目名称: 苗族酒歌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保护单位: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馆

主管部门: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局

桂林市文化局印制

二○○七年九月二十八日

一、基本信息

属    地

龙胜县伟江乡布弄村

项目名称

苗族酒歌

申 报 者

石坚、李健波

负 责 人

周艳红

通讯地址

县城东园路1号

邮   编

541700

电    话

0773-7513869

传   真

0773-7513869

电子信箱

Lsxwhj.2004@163.com

苗族酒歌主要分布在龙胜县伟江乡,伟江乡平均海拔1200米左右,离县城大约60公里,是主要的苗族居住地,与湖南南山交界。

二、项目说明

类 别

民间音乐

代 码

04

广西龙胜县伟江乡及马堤乡一带苗族地区流传。

历年都是老人口传心教,无书面记载。

酒歌是苗族人民过去在婚姻寿诞上唱的歌,唱的是蛮荒时代开天辟地,人类生存繁衍和龙胜一带苗族迁史的故事。歌词的声韵和句子长短没有一定规格,唱时多由办喜事的聘请两位老歌师主持,十余个懂唱此歌的中年人陪唱,唱者围案而坐,听众则环绕周围。

制品及作品等

相 关 器 具、

祖辈相传。从小只晓得父母唱的是自己本民族的歌,好听。跟学而得,父母则是跟寨上老人所学。


三、项目论证

曲调多用滑音,升降音,三连音,无固定节奏。

曲调优美,元素多样,丰富苗族乐曲。

目前只有七、八十岁的老人懂唱,后继无人。

四、项目管理

组织名称

龙胜县文化局

责任人

周艳红

通讯地址

县城东园路1号

邮  编

541700

电    话

0773-7513869

传  真

0773-7513869

电子信箱

Lsxwhj.2004@163.com

1、调查了解,收集整理相关资料。

2、已整理出乐谱和文字记录。

3、利用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推广。

五、保护计划

保护内容

1.保护传承人,保留原有曲种。

2.对此曲进行研究和提升,使之发扬光大。

时  间

保护措施

预期目标

2007年

调查了解此曲的曲词、乐谱、歌词意义

各种资料齐全

2008年

建立保护组织,开展培训工作

传承有保障

2009-2010年以后

同上

保障措施

组织专业人员,调查收集。

建立专门的保护机构。

建立机制

依据说明

及   其

经费预算

1.保护经费第年一万元。

2.设立机构组织培训每年一万元。

备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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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六至周日 :9:00-17:00
 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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